EP13 – 簽字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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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在我的文章寫「既熟悉又生疏」,touch wood,因為十年八載才會這麼頻繁地進出醫院,對於醫院的規定我們知道或不知道、記得不記得的很多。

這次入院,慶幸的是姐這次真的沒有陷進昏睡的混沌,她是完全清醒的,只是頭兩天非常緊張,不太說話,第三、四天,令人驚訝地,她已經可以把自己的思維理順,回復到一個很好且「正常」的狀態。她這麼好的狀態也令我在辦理她公司「身後事」時沒有那麼難做,我以為。

雖然她的代通知金我已經繳交了,但她那封「提早離職信」還未呈上,我知道她的同事們非常難做「只有一個聲稱是她的妹妹的人幫她說這說那,是否真有其事呢?」。我打好了「提早離職信」,準備在探病時間給姐簽字,心裡還想幸好姐這麼清醒,應該一簽便行。事情並沒有想像中的簡單,正如我說的,醫院的規定我們知道或不知道、記得不記得的也很多,其中一項關於簽字。

一進探病室,我便光明正大地把信件拿出來著姐簽字,而我立即被護士阻止。護士向我解釋院內病人是不可以簽任何文件除非醫生確認病人真的能夠理解他所簽字的內容。我理智認同這種做法,合理,因為患者的精神狀態不是每時每刻都是清晰的,我理性上知道並理解,但感性上我實在太需要姐簽這一個字,她的同事已經幫我們太多忙,我不能再要他們難做。我跟護士說:「妳就當看不到,給她簽吧。」護士說不行,有閉路電視的,她說可以把這封信交給醫生,醫生會再見一見姐,確認她知道那封信是什麼,她便可以簽。我問她什麼時候可以見醫生?她說或許明天。「我要的是今天,她的同事著我今天早上便要把簽好的信發給她,我已經把死線延遲到下午,現在還要是明天,再者是不肯定的。」這是我心裡的讀白。我再也忍不住了,情緒一湧而上,有點怒,又有點難過,眼眶紅了,我說把信件還給我,我不用她簽了。

作為一個患者家屬,我們用最大的心力去盡量照顧每一個受影響的人,我花了那麼多力氣去疏理各個Party,結果臨門一腳。

之後的事⋯⋯不說了。

總之,要院內的患者簽字,程序上是要醫生確定患者的精神狀況能夠理解所簽字的內容才能夠簽字。

之後,我們也見過幾次家屬們不知道這規舉,光明正大地拿文件給患者簽然後被阻止的情況。有些家屬讓步說那讓她出院再簽吧,有些家屬則理論,以事論事,但終究還是妥協依程序做。理智上是明白的,是應該的⋯⋯只是感性上⋯⋯

我能說的就是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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